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是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对内向法人代表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据此,项目经理更像古代的一方诸侯国,他的权利不可小视,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体的核心领导者。
源:湖南省住建厅、住建部、中国政府网、各省市住建厅截至目前,26省市发文跟进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是受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代表施工企业在项目上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现在国家实施的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内向企业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同时向社会负责,向公众利益负责。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5日讯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公司让职工担任项目经理,但结算过程中却不认可项目经理的收款行为,项目经理签字的收据能否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
项目经理的职权按照有关规章等规定,系受建筑公司的委托在项目上从事管理工作,对外签订合同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代表公司参加会议,协调人财物各方面等从事事实行为,是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在有关项目上,项目经理的职权相当广泛。
建筑业最卷的考试:企业三类人员,没有之一。企业三类人员是什么?三类人员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从单位、项目再到专职安全员的三层安全管理,相关人员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这三类人员分别是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央广网北京3月17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住建部近日出台四项新规,梳理、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和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