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广东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从2025年3月1号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原来标准是2360,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基本工资的90%,也就是25200.9=2268,3月份之前是23600.9=2124,新的标注领取金额每月比之前增加了144元,相应的领取月数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