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卷款跑路”严肃追责,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预付款,收款不退等“霸王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剑指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健身房办张卡,去理发店充个值,给娃报个培训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预付式消费出现在生活中,也带来诸如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令人防不胜防的“痛点”。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3月14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详细介绍了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等规定的具体情形。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谢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女士近来遇到了烦心事,她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早教机构为孩子先后购买了价值1万多元的早教课程和价值3000元的半日托育服务,服务还没结束,商家就“跑路”了。近年来,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式消费领域纠纷频现,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发广泛关注。“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预付式消费问题频发,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能否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解决预付式消费困局,最高法出手了。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出一系列规定,破解消费者面临的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问题。
近年来,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现纠纷,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解释共27条,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