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表达的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女性并没有取得同男性一样的社会地位,那么在新社会,在进步民主公平正义的新中国,从宪法层面赋予了女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方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女性可以从政,可以选举,男女同工同酬,女性可以学习文化,社会活动中不被歧视,家庭中夫妻互助互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每年的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也是我们常说的“妇女节”“三八妇女节”。这个节日起源于20世纪初北美和欧洲的工人运动,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庆祝这个节日。无论妇女的国籍、民族、语言、文化、经济状况和政治立场如何,她们取得的成就都会在这一天得到肯定。在我国,对妇女权益保护早已有之。
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对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进行评估,防止出现有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阻碍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不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问题,有效避免或纠正涉嫌性别歧视的相关内容,切实从源头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