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故意改变用工主体清零工龄金师傅于2004年12月入职一家超市,双方连续签订了五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至2010年12月,其中“工作内容”部分约定为“聘任金师傅担任该超市十里河店防损组长”。
近日,有位宁波网友就遇到了这样的无语事件:@懒懒的兔1995:我在一家公司干了十多年了 ,签了无定期合同,现在公司强制要求我们签新的合同,到另一家公司,不签的话,要不自己辞职,要不强制换岗,请问公司合法吗?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7日电(林熠 潘喆)众所周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但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轮流和关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又该如何计算呢?近日,劳动者小王便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就业招聘变贷款培训,广东如何整顿“招转培”乱象?老员工转签新公司,权益能不能不“清零”?6月1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聚焦招聘领域回应市民群众关切。求职者遭遇“招转培”怎么办?
这位朋友咨询,该名员工虽然2011年就开始在用工单位工作了,但是这期间因为用工单位合作的派遣公司发生变更,该名派遣员工与其离职时所在的派遣公司之间劳动合同关系仅存续1年多的时间,如果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工龄”是不是可以按照在最后这家派遣公司工作的时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