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公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来看梳理→大型活动全省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告》。
近期,在全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在前期开放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铺、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基础上,从即日起,除我区现有高风险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地麻将馆、歌舞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聚集性病例,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8月5日发布《鞍山市疫情防控紧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