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管昕)随着我国各地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农村散埋乱葬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农村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滞后,散埋乱葬侵占耕地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近日,中国之声记者在河北保定、石家庄等地采访发现,部分地方散乱墓地“蚕食”耕地现象严重。
00:00林荫静地、依水而居,资阳区张家塞乡高椅岭公益性公墓,坐落于高坪村18村民小组,利用现有地形特点依林傍水而建,占地面积约15.02亩,设有墓穴2414个。便民公路、管理用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齐全,是资阳区首个建成使用的乡镇公益性公墓。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近日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等《方案》指出力争到2021年6月前全县14个乡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卢松3月23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保障殡葬设施用地,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县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市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亩。
一、设立公益性公墓有哪些要求?公益性公墓是为本辖区内居(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不以营利为目的,非经营性的公共殡葬服务设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公益性公墓应由县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批准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公墓和其他骨灰存放设施。
高新区能够集中连片供应如此多的土地,除了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也与三年前一个决定有重要关系——建设200亩的区级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将散葬坟墓全部迁入公墓,不但换来近千亩可用土地,还让更多土地能成方连片使用。
扬子晚报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盛敏峥 记者 董婉愉)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更好保障“逝有所安”。殡葬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和规范公墓建设和经营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摄影报道)今年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公布2023年全市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情况和2024年民政事业重点工作打算。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烟台殡葬服务水平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