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根据江苏省人社部门公布的2024年缴费基数情况,其缴费基数上下限是4879~24396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按照最低档次缴费的话,每月也需要缴纳975.8元,一年需要11709.6元。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精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依托互联网新业态的从业人员日益增多。苏州市率先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新业态从业者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自己及家庭一份保障。结合相关热点提问,苏州市医保局今天给出一系列解答。
苏州社保局发布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