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法律人张祚海,专注交通事故、工伤等法律问题,主要研究人体损伤的鉴定与赔偿问题。首先明确一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导致的外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该标准规定,目前没有单独将内踝、外踝的骨折作为评残的依据。
所有骨折都能评上十级是个片面的说法,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认定工伤,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去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在本标准中关于骨折有个兜底性条款: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可以评定十级伤残。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他的病情是否能构成伤残等级,以便在将来的诉讼中主张相应的赔偿金额,但是作为律师和当事人都不是专业的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也不是专业的鉴定从业人员,无法准确判断,但是可以结合相关的规定大致进行一下预判,以免耽误时间又耗费金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后却得出不够级的结论,白白花鉴定费。
名大状工伤,明明骨折了,去鉴定却评不上等级?去鉴定的时候,这个问题跟大家强调了好多遍了,还有些朋友在这方面吃亏。昨天我接到了一个咨询,对方一上来就质问我,不是说三根肋骨骨折,可以评上10级吗?去鉴定但是人家说评不上等级,你是不是P我的?我一听也是蒙了,因为工伤十级肯定错不了。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受伤的人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通常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即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具体鉴定时间取决于伤情的严重程度和个体差异。
女子林华(化名)喝醉后,男子李伟(化名)下班时顺路将其送回家。林华回到家后感到脚痛,经医院诊断为右脚骨折。林华认为是李伟骑电动车速度过快导致其右脚骨折,为此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257466.3元。近日,三亚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林华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