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西安市公安局通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最新情况: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这两天,陕西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一事引发诸多关注。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近日,西安地铁3号线一位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从网友爆料视频中,一女子与乘客发生口角,双方在地铁上大声吼叫。随后女子被地铁安保人员强行拖出车厢,途中衣服被扯凌乱,物品也散落一地。对此,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8月31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
西安地铁保安当众扒下女子衣服,是否涉嫌违法?基本的事实是女乘客在地铁内打电话声音很大,引起另一名乘客的指责,双方引发争吵,一名乘客先动手打了女乘客,接着保安过来要求女子下车被女子言辞激烈地拒绝,保安自行采用暴力手段拉扯女子下车,并将女乘客直接从地铁车厢内拖出,造成女乘客衣衫不整,身体隐私部分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中。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蓝天彬律师表示,如果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的通报为实——该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则:该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乘客禁止有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近日,西安地铁内因发生争执,一名女性乘客被地铁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人民法院报》也在微博发表评论认为,“西安地铁工作人员的执法权是有限的,仅限于警告和罚款。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