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10月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此前,有传言称,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无法使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近日发布公告: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是否升级由用户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想给站点弄个打赏功能,一切按部就班的操作着。测试的时候发现,支付宝(APP同样)创建的个人收款二维码扫码之后竟然是加好友的界面。汗颜啊。百度搜索一番,https://fama.alipay.com 这个地址有很多教程。打开一看,一篇空白。
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11月26日上午,一条“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突然爆出,市场中与这两家支付机构有竞争关系的上市第三方支付公司股价随之拉升,拉卡拉(300773)早盘涨幅亦超过15%,移卡(9923.HK)盘中拉升一度涨超16%。
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微信、支付宝随即发布消息称,其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后均可继续使用,并新设享有更多功能的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月22日晚发布公告,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如下: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