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篮球作为一项对抗性体育运动,双方队员有身体碰撞很正常,但如果有人在打篮球时因碰撞受伤,是否能找对方索赔呢?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打篮球受伤案件。法院认为,篮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正常的,受伤者应自甘风险。
日常生活中,跟好朋友相约打篮球,不小心将对方碰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案情简介杨某和梅某是关系要好的朋友,二人都是篮球爱好者,一次在相约打球的过程中,双方在跳起争抢篮板球时发生身体碰撞,梅某不慎摔倒,导致受伤住院。
制图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篮球活动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在自发参加的篮球活动中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4月1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判决一名因打球而受伤的男子自行承担损害后果,驳回其要求赔偿的诉请。
两位女士相约一起打羽毛球,在运动过程中一人不小心将另一人眼角击伤,二人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阳曲县城南街社区人民调解员张敏依据《民法典》展开调解,此事得到妥善处理,也让两人握手言和。 城南街聚丰苑小区居民刘女士和德和盛嘉园居民丁女士是一对“球友”,常相约打羽毛球。
来源:【濮阳日报】本报讯 (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刘晓玲) 和同学一起打篮球不慎受伤能否让同学和学校赔偿呢?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打篮球受伤引发的纠纷,依法判决学校和纠纷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濮阳某中学学生。
但竞技运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如果在打球途中受伤,责任该如何承担呢?基本案情:2023年7月22日晚,原告李某与被告周某等人在篮球场打篮球,期间原告持球纵身上篮,被告在篮底跳起防守,双方身体接触相撞,原告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