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民的公粮都是由生产队统一交。当时流行的口号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是分给个人的”。农民不仅交公粮,还得交集体提留粮,用来给大队、小队有关人员发工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实后,土地、农具、耕牛都作价分了。公粮、村提留粮开始按人头交。
现在我们的农民,应该感激国家才对,大家说是不是呢?听老一辈讲,在以前很多普通人都吃不饱,并且吃的都还是粗粮。你看现在呢,大家都吃的是细粮,吃的白面馒头或者是大米。甚至在没有菜的情况下,白面馒头和大米都吃不下。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并且还有余粮,但还是有很多人有其他声音。
我们一个村的邻居在20几年前因为不愿交公粮而放弃了自己的承包地,村长在征求了其本人以及他父亲的同意之后,把他所有的承包地平分给了村里的其他家庭。后面因跟随国家政策大兴水利,把其中的一块田改成了蓄水池,以便村民们栽秧、种地用水。这个蓄水池也成了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