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金记者4月9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建立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今年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步调整,温州系全省首个确定挂钩调整的地级市。
温州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看过来!2020年缴费标准确定。根据国家、省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减轻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老省平”的60%保持不变,上限则按规定调整为“新省平”的300%。
近年来,温州持续聚焦参保人员急难愁盼的省内市外及省外看病报销问题,在改革、开放、创新中大力打造优质医保服务,今年起,温州在医保领域落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有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医疗高地打造,温州参保人员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3月起,浙江医保、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或将迎来调整!事关参保人员的钱袋子,提前了解!根据浙江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将25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及“脑深部电极置入术”对应的3项医用耗材,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根据浙江省2021年4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的,退休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9月25日,温州市召开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及《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3年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