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提出如下措施。
【网民反馈】市民想了解一下,对已列入普惠性幼儿园名单的幼儿园,学费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属地县级教育局、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不能有另立名目违规收费的行为。
咸宁网讯(记者 朱亚平)“如今生孩子,政府支持力度真大,为我报销医疗费和护理假津贴10000多元。”近日,市民李睿的手机收到一则短信,提醒其生育津贴到账了。李睿在城区一家私企工作,其爱人没有工作,家中全靠李睿一人挣钱维持生计。
开栏语: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湖北今年要做10大类52项民生实事,涵盖就业、教育、医疗、养老、育幼、安居、出行等领域,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及的幸福。办好十大民生项目,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大责任,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
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摄影记者 刘中灿 刘博实习生 刘盛淼 魏舒婷1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在总工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的讨论现场,数位政协委员将关注点放在了“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上。
咸宁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审名单公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的通知和《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咸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复审评选出二十家综合情况较好的托育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26日电(胡传林 蔡祖峰 纪甜一)湖北咸宁市政府新闻办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咸宁建设情况。据介绍,对标健康中国、对接健康湖北,咸宁于2019年正式启动健康咸宁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健康咸宁2030”行动纲要》。
据“咸宁发布”消息,6月22日,湖北咸宁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咸宁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财政补贴。
新鲜事、稀奇事、开心事、麻烦事,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我们愿意和您分享,帮您跑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第十二条配套措施>的通知》、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院小结、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单子及发票,无创报销单,在一楼出院结算窗口报销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