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韩姐今年57岁了,家里有一个男孩,现在已经33了,到现在还没有结婚。七年前,韩姐快退休的时候和老公商量只有15年的工龄,问他老公要不要再补缴一些养老保险,比较犹豫,毕竟七年前韩姐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600。
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办法认定视同工龄,或者说这一部分的视同工龄是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的,那么在退休之前就需要补交相应年限的费用,但由于时间久远,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这笔钱是由个人来进行支出进行补交的。
我的工龄是20年的时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办理退休,每个月可以领到1800元的养老金。但由于职工医保的累计年限不足退休的条件,那么就需要在退休前一次性补交几万块钱,如果这样做。那有没有必要呢?对自己来说又有一个什么样的好处呢?
我们都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年满60周岁,如果不具备退休条件,也就是说你没有达到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规定和要求,是能够允许在60岁之前一次性补交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待遇。
其实对于这个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10万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能不能够补交,其实对于我们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来说,其实并不允许补交,而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是可以补交,但是能不能够一次性补交高达10万元,取决于你所在地区,有没有这样的一个缴费水平来最终决定。
“每月200块,买米都不够?教你用政策漏洞薅国家羊毛!”村口老王头蹲在墙根儿抽旱烟,掰着指头算账:“养老金涨了15块,可一袋化肥又贵了20……”这话戳中多少农村老人的心酸?2025年,国家确实给农民养老“加码”了,但光靠基础养老金涨的那点钱,还真不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