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中央国有航运企业集团总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于2014年1月3日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第2
扬子晚报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苏交执法 记者 笪越)6月底,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按照《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情况抽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函》(苏交执法水函〔2023〕100 号)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2023年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为加强国内、国际及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依据《国际海运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经交通运输部同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集中开展2025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
为深入做好新修订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行业管理和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将旅客优待服务标准、行业管理操作程序等具体化,统一监管标准,不断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航海日志是反应船舶航行和运输生产过程实际情况的原始记录和重要法定文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船舶应当配备航海日志,航海日志应按照有关规定全面、真实、及时记录涉及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操作以及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中的重要事件,并妥善保管。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崔杨慧欣 孙玮为进一步推进胶东一体化城市群区域执法协作,拓展联合执法领域,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7月30日,胶东一体化城市群船舶港口服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领域联合整治动员会在青岛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