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保险局消息,为全面提升重庆社会保险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全市社保经办能力跃升,经过前期精心筹备,我市“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的社保智能服务系统升级版即将全新上线。按照系统升级工作安排,9月22日22时至9月27日22时,全市社保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停机升级。
4月9日,由川渝两地人社部门共同举办的2024年川渝人社“普法宣传月”活动在万盛经开区正式启动,在万盛经开区设置了5个分会场,巴南区设置了3个分会场,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维权等,通过工伤预防进园区、社保政策进社区、人才政策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讲。
9月19日上午,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文件(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草案的提出,旨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职工发生工伤,社保还要缴纳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按照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部署,近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我市人社信息系统定于3月10日0时至3月27日24时停机升级,期间全市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3月28日0时线上及线下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兴县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费有效缴费期限的通知各参保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费有效缴费期限的通知》文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工伤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