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具体而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系因取得、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导致法定代理终止,且在终止后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自其本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充分发挥总则编在民法典中统领全局的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由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全体会议审议,今天正式对外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者按:《民法典》的颁布使得整个民商事法律形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建构我国的私法秩序,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作为法律人,有必要对民法典的每个章节所涉及的法规、问题、案例进行梳理研读。经过两个月共九期的研读,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新星法律团队完成了《民法典》总则编的学习。
精读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实施的行为本身表明已经作出相应意思表示,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采用其他形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