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14日电 (记者 寇雅楠)近日,呼和浩特市出台《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四条规定“在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券”。
央广网呼和浩特6月11日消息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府获悉,为支持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优秀青年人才在呼就业创业,呼和浩特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通过实施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购房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奖励等一系列人才奖补和人才服务政策,增强人才在首府的幸福感归属感。
按照《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 10 条(试行)》《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中相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工作,现将业务办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一)租房补贴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补贴的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第四条规定“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给予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为保障政策实施落地,
原标题:和林格尔新区:政策赋能 开启人才就业新局面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刘丽霞“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这次来参加招聘会,我面试了三四家企业,对大学生就业的市场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也感受到了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