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关艳丽)近期,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围绕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租赁而引发的纠纷,租牌一方将登记在“京牌”原主名下的车辆“连车带牌”私自转卖,“京牌”原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购车指标,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协议无效,不支持原告返还购车指标的诉
【来源:北京日报】由于小客车购车指标中标难度高,导致“京牌”一牌难求。近日,平谷法院审理了一起租售“京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协议无效。2016年10月,薛某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系统中签,获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7月22日通告称,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两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根据通告,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为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01基本案情2013年7月,王某与崔某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书》,约定王某将其名下QQ轿车(以下称旧车)连同车牌一并转让给崔某,同时约定因崔某不具有轿车购买指标,车辆仍登记在王某名下。2016年崔某以王某的名义、自己出资购买了新车,并于2016年7月再次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为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这是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中提及的案例。
众所周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政策通过摇号或排号的方式来分配汽车牌照指标,“京”字车牌摇号不易,一些想用车却摇不到号的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审判实务发现,一些人采用向空闲指标持有者“租赁车牌”的方式,借别人之名,实现自己购车、用车的目的。
小客车“京牌”指标一标难求,在北京一些二手车交易市场,租售“京牌”指标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近年来,北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租售问题治理,使这一乱象有所收敛。但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此类交易已逐渐转为隐蔽的“黑市交易”,较多存在于环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