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最高院《彭建雄、赣州伟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案号最高法民再81号,裁判法官张爱珍、肖峰、张颖,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案例发布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再审程序中,为何我们应竭力争取听证、谈话及询问等程序性环节,是众多当事人常向律师提出的疑问。部分当事人表示,即便他们的案件经历了听证程序,却仍被直接驳回,因此对听证的实际效用产生质疑。针对此类疑问,以下进行详尽阐释。
我们的当事人有经济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当一审丶二审都败诉准备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一定要准备好一份质量较高的再审申请书,这是因为再审程序是分两个阶段来实施的,一是阶段是审查阶段,另一个阶段才是审理阶段。审查阶段是审理阶段的前置条件,审查阶段通过后再能启动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