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包括总则、食盐生产、食盐销售、食盐储备和应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43条,加强食盐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盐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盐生产和批发、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信部、发改委
2022年4月7日,省工信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推进会。据悉,国务院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颁布后,河北省为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着力推动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立法工作,《办法》已入列2022年省政府规章一类立法计划。
盐不仅是调味品,还是维持身体正常发育的重要元素,人的生活离不开盐,是十分重要的资源。盐作为一种必需品,利润空间大,所以国家一直对食用盐进行盐管,避免有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通过政策对食用盐进行管制,从而达到市场最合适的情况。
来源:【长城网】食盐,是我们必不可少的调味料之一,作为生活必需品,它事关千家万户。从“盐”管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当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食盐为什么还要专营,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哪些?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食用盐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力防范并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近期,湖南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盐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聚焦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餐饮机构等重点主体,发现存在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用盐、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