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桩孔净间距过小或采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桩应间隔施工,当无特别措施时完成浇筑混凝土的桩与邻桩间距不应小于 4 倍桩径,或间隔施工时间宜大于 36h。在 2.0m 以外堆土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 1.5m。
根据建办质 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开挖深度超过5m 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深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安全储备较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不断提高,对整个工程建筑质量的要求也更高,城市里深基坑问题也逐渐成为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首要问题,安全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此过程中,对深基坑中的安全风险进行预估是一项非常复杂且系统的安全管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