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者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且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我们经常发现,很多外贸伙伴对海关数据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如何找到一个联系人的层面。今天我们就把使用海关数据过程中的一系列常见问题进行整合总结,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更深入的掌握海关数据,便于及时查看和学习。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陈琳 李镜河)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数据显示,2024年大湾区内地9市外贸规模创新高,进出口总值达8.75万亿元,增长10.1%,占广东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96%,拉动广东整体增长9.7个百分点。
最近,陈先生所在的公司遇到了一个问题,出口货物报关时提示无法申报。陈先生拨打青岛海关12360热线电话才知道,原来是海关没有接收到舱单数据。为什么要传舱单?舱单应该由谁传输?是否收费?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商报讯】(记者 罗洁琳 通讯员 蒋昕)10月20日,皇岗海关跨境公路舱单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当天16时30分,一辆两地牌货柜车驶入皇岗口岸货运出境通道,这批货物是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首票公路舱单模式下的出口货物,为平板电脑4700台,价值38.68万美元。
11月13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10个罐式集装箱在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按空箱传输舱单,验放后装船离境,这批罐式集装箱将在国外装载溴素后再返回黄岛口岸进口。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际运输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