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财政厅_媒体关注】广东发文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 严禁学校收取这些费用 2025年03月14日 来源:南方网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
来源:广州日报 11月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的主要思路和考虑一是坚持非营利原则,二是维持现有政策的延续性,三是聚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日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广东民办义务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强化收费行为监督、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11月24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稿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不同项目的市场竞争程度实行不同管理方式。
羊城晚报记者 孙唯日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项目、国家和省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
日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项目、国家和省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
【来源:信息时报】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原则,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有哪些?调价有没有限制?9月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来源:光明网】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退费原则等。《通知》提出,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
3月1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挂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强化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督等《通知》明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区分公办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民办义务教育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挂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通知》明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区分公办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民办义务教育和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分类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
近期,全国很多省份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大中小学的教育的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临近开学,为什么各地会再次来规范教育收费的管理?在之前的治理当中我们解决过一些什么样的问题?现在依然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去继续治理和解决呢?《新闻1+1》关注:多地发布新规,治理教育乱收费!
南都讯 近日,《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对于民校的学费有了不少明确的规定,包括调整的周期和上涨的幅度。这是否意味着,经过近一年“公参民”学校的规范整理后,纯民校也从严规范,在学费方面不能再无限涨价?
日前,惠州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局长林豪来到仲恺高新区门户网“在线访谈”论坛,以“坚持制造业当家 推动新型工业化 助力仲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去年GDP增长10.1% 有网友问林豪如何看待今年仲恺高新区经济形势?仲恺将从哪些领域发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