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波前不久,东北女孩刘聪(化名)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载明“刘聪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尚未履行完毕,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后经调解,公司重新向刘聪出具了离职证明。法官认为:“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非行使用工管理权及用工评价的手段。
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离职证明,往往很难获得心仪单位的录用。可以说,离职证明在劳动者再就业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离职证明有哪些功能?它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用人单位招聘时,基本均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书面证明,既能证明员工的相关工作经验,也能避免用人单位招用与前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