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保留了24史的体例、视角乃至思考方式,应该作为传统的终结列为25史,要么官修中国史、民国史,官修清史在体例、视角以及取舍等方面肯定与24史风马牛不相及,清史稿作为北洋时期的官修稿具有不能替代的历史身份,最有资格成为25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