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日对外发布3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马子卿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已于近日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以下简称《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下称“第4号—第6号应用指引”),分别明确了保险资金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的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现予印发。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应用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5〕114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未上市企业股权》。其中提出,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应当根据监管要求、投资需求、负债特性、偿付能力、风险偏好、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设定股权投资的配置比例,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以下简称《应用指引(4-6号)》)。《应用指引(4-6号)》指出,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