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则,知礼让”是每位驾驶人都应当牢记的铁律无论是驾驶汽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如果在不确定安全的情况下随意穿行、互不相让随时都可能导致碰撞、摔倒、受伤……事故一:2024年5月13日19时14分左右,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沿柳邕路行驶至柳邕路与红阳路交叉口时,实施左转弯过程中,与一辆正常
机动车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氛围日渐浓郁,特别是在上海中心城区,守法礼让渐成自觉。然而,非机动车还没有这种“自觉”——在斑马线前与行人抢道、鸣笛催促行人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酿成不少事故。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明确非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
近期,在永登县河桥镇南关村至沙沟口十字路口,驾驶人雒某某驾驶甘A牌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直行通过时,与卓某驾驶沿G341线由南向北直行通过该路口的青A牌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雒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卓某无责任。
案例:11月25日16时许,一辆三轮电动车行驶至道桥镇新堤村十字路口直行时,一辆小车正行驶过来,电动车避让不及与李某驾驶的鄂A78***小车发生碰撞,两车均为直行,致三轮电动车上的驾驶人与两名搭乘人员受轻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 你会过斑马线吗?”“ 谁不会,生活必备技能啊!”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都会遇到等红灯过马路的时候,但是,你有没有思考过,你每天的过马路行为正确吗?或者说安全吗?如果每个人都懂得如何过马路,那么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就少了很多灾难......
机动车驾驶人侯某某驾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为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天(8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规定(试行)政策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