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张老太太已年近七旬,有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家里只有一个女儿。2021年2月,她与女儿秦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写明:母亲张某自愿将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赠送给女儿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赠与住房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
2001年四川夫妻花3万元,购买北京农村宅基地,住了20年之后喜迎拆迁,安置费用高达1135万元。于先生大度表示,这房子就不收你们房租了,就当让你们白住20年,赶紧拿着3万元搬离我的房子,不要影响我领拆迁款!
2016年,53岁的徐先生为了儿子结婚,购买了王女士位于朝阳区静安里的一套房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王女士拒绝配合过户。徐先生将王女士诉至北京朝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王女士向徐先生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王女士仍然拒绝腾房。
阅读此文前,诚请您请动动发财的手指,“点赞”、“关注”一下,方便阅读最新内容,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2018年,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政府,针对河东棚户区启动了一项拆迁工程。面对这个惠民利民的大项目,地处镇中心的柳各庄村可谓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家家户户都积极配合着拆迁行动。
房子,是用来居住的,是安顿一家人日常生活的住所,但居高不下的房价也让很多有购房欲望的人望而却步。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想要让生活和工作两全就更加困难。
买的房已住了两年却被原房主儿子起诉讨要,说卖房时老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患有精神疾病30多年。“我母亲患精神疾病30多年,一直靠药物维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这事,作为监护人的我并不知情,也不在场,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