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职家庭主妇虽有一定收入,但承担抚养子女等较多家务劳动。倘若婚姻难以维持,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家务劳动补偿?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酌情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家务补偿金2万元。2010年,王梦(化名)与李丽(化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近日,重庆一位28岁的年轻妈妈,深夜带着俩年幼的孩子在街头摆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这位妈妈是不幸的,大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子的父亲承受不住压力跳河了,再婚后又生了个女儿,但婆家又接受不了大儿子,无奈之下只好跟现任丈夫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