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经2020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现将许某某、包某某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90—93号)作为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与环资庭合作完成,从100多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例中遴选出13个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集中发布,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浓缩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等七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41-247号),作为第43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4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4〕3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等七个案例(指导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武汉卓航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阳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十个案例,作为第3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基本案情2013年6月27日,罗某驾驶小轿车沿省道东西线路往东山方向行驶至福建省诏安县大嵼桥大桥路段,在实施超车过程中与孙某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诏安县交警大队认定,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27日讯 2013年6月27日,罗某驾驶小轿车沿省道东西线路往东山方向行驶至福建省诏安县大嵼桥大桥路段,在实施超车过程中与孙某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诏安县交警大队认定,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