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支持存量收购收回、优化房屋征迁安置、优化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推进“好房子”建设、优化规划管控、推动融资
各县、开发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县支行,漳州银保监分局各县监管组,各商业银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一、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获悉,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漳
近日,漳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明确区分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芗城区和龙文区分别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并落实相应政策”。
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住房契税优惠面积标准从90㎡提高至140㎡。
5月21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漳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拟定八条具体措施,建立一、二手房市场联动机制,推动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闽南网3月14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 通讯员 周黄虹)日前,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
延续利好 拓宽范围 规范销售漳州市出台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出台,在延续漳州市6月实施的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购房补贴范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住房、“卖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29日讯 (记者 李妙珠)近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二手房“带押过户”、车位可向社会公开出售等六条具体措施,以更好满足购房
漳州市风光 漳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据福建省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漳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政策,8月23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漳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福州、厦门漳州、宁德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详情如下——福州9月1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
10月29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涉及贷款的首付比例、额度等问题。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文件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漳州市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对去年12月出台的《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交易标的、适用范围、受理时限及办理程序等事项。
为保障预售资金安全并专款用于工程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日前漳州市出台《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2021年版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公开内容,新增商品厂房项目监管额度、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等内容,并提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