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薛慧雯【案情】2014年,小王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小丽相识相恋。2015年,小丽发现自己怀孕,但小王表示并不想要孩子,要求小丽做流产手术。在小丽表示想生下孩子后小王便与其断了联系。因此,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小丽抚养,其间小王未曾出现。
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同居关系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案。游某与姚某于2016年自由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两个孩子。自同居以来,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今年9月初,姚某开始与他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