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对北京车牌权利与另一方当事人对车辆物权发生冲突时,应当考虑北京牌照属于行政行为调控与配置范畴、不能够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而车辆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位阶关系比较的实际,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物分属不同权利主体的物的归属原则,优先保障当事人对北京牌照的权利。
离婚诉讼中,双方争房争车,争夺孩子抚养权,而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实施的小汽车摇号政策和目前“一号难求”的现状,车牌的价值也愈来愈凸显,它也成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领域的常客。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车牌可否作为独立财产进行分割呢?
我所能见到的北京最初的号牌是:北京01 北京02开头的汉字和数字组合的绿底白字号牌(民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全国实行新式号牌,不再以省的全称作为号牌开头,而以简称出现,北京出现了简称和字母组合的京A号段(其中的部分号段指派使用于中央国家机关的各个部委),京B号段则被分配给营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