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小姑娘,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身边的故事:小娟今年三月五日结婚了,可是最近她很是苦恼,因为婆家给了十万的彩礼,可是娘家却没给一分压箱底钱,这让婆家有点不爽,时不时在她耳边念叨着,出了那么多彩礼,却只是几床被子就打发了,这是卖女儿了吗?
男方出多少彩礼,女方就陪多少嫁妆,婚后呢就把彩礼和嫁妆作为小家的启动资金,这样的做法你觉得合适吗?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做并不合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彩礼,在法律上的定义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月18日)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其中明确了“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编者按结婚本是一件喜庆的事,但一些地方因为存在高额彩礼、婚礼攀比、低俗婚闹等婚俗陋习,让寓意美满的婚礼变了味;一些地方还索要上车费、改口费、盖头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将婚嫁彩礼与婚姻中介费、媒婆介绍费挂钩,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不少家庭叫苦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