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衡水市住建局依托“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和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全力做好全市建材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工作。衡水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到河北日丽公司生产车间调研。
#原创随笔#最新消息,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再升级。试行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配套措施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截图笔者认为,此举是对《消防法》实行其他工程验收备案制度立法宗旨的深化解读。
【来源:南通市住房与城建局_部门动态】“QTZ160(6020)、QTZ125(6015)两台塔式起重机的产权备案今天在系统中顺利备案完成,大大减轻了以往携带大量资料线下办理的苦恼。”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管志峰高兴地说道。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安垚)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
各市住建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新修订的《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我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项目清单》,现予印发,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中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日发布通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暂行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优化、持续推进我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扩大改革受众面,坚持以提升建设单位申办联合验收便利度和获得感为目标,通过精减验收事项、压缩办理时间、试行单体验收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档案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如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新网3月28日电 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表示,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等部门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水效标识制度。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等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建材目录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如何进行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
为保证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新疆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
塔吊和施工电梯是大多数工地少不了的大型机械设备,这些设备在正式使用前,都需要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那么作为施工单位,我们怎么知道安装或者租赁单位报来的资料齐不齐全呢,那么我根据有关行业规定和部分地方要求,大概总结归纳了一下,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