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妇女儿童法治意识,提升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八”维权周期间,区妇联在平川区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三八维权周”专栏,通过“普法微课堂”对《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妇女姐妹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023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正式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影响着你我的生活。为此,南都政法与民生新闻部推出新春讲新规专题报道,解读分析新法新规的亮点所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全民健身与健康、铁路出行等领域。
亮点一:生育手术需经妇女本人同意《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同意。
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修订,凸显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30年之际,继2005年、2018年两次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30日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