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法治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长宁区法宣办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的“与‘宁’说法”栏目继续与您相约。今年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正式施行。长宁律师表示,《解释(二)》对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待解决的争议问题予以规范。
幸福有法,和谐美满!一段美好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不仅需要“爱意”滋润,也需要“法律”护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都有哪些和婚姻家庭相关的规定,而我们又如何知法用法,保护好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了资深律师和我们一一解答。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对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夫妻间给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妻子单方决定堕胎,丈夫能否索赔精神损失费?离婚三年后,双方均已再婚,还能变更抚养权?男友出轨还拒还欠款,女子如何维权……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婚姻家事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纠纷,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居民排忧解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
来源:中国妇女报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二)共23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做好民法典宣传、阐释及普及工作,意义重大。嘉定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法宝在线》推出特别策划《以案说法,民法典在身边——民法典宣传月系列直播访谈》,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以案普法,解读民法典。本期节目特别关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