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舆论关注的“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的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院提出789万元国家赔偿获得立案,不仅如此,该案代理律师接受南都采访时透露,该案2006年宣判笔录上的签名和手印存疑,张志超和同案人王广超都表示宣判笔录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
大家好,本文由李蒙老师(张志超案平反的推动者)从他的视角来讲述一下张志超案背后的故事。文章很长,写了2万8000多字,提到很多人物。我本建议他精简一些,但他说每个曾给予本案帮助的名字都应该在这篇文章中出现。
华商报连续报道的“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疑案”又有新进展:6月1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依法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提出了总额78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88万余元、精神抚慰金600万元。
获得自由和清白后,张志超(左)王广超在一起1月2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处获悉,“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冤案”蒙冤人张志超的332万国家赔偿已经到账;王广超已和临沂中院签订赔偿协议,即将获得23.6万元国家赔偿。
1月26日,山东临沂中院依法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向赔偿请求人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此前,张志超曾提出789万元国家赔偿,他在申请赔偿亲笔信中写道,“如没有这场灾难,已完成学业工作”。律师称,已接受临沂中院的口头致歉。张志超表示,赔偿金属于母亲,这是对她的承诺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