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是施暴者的“紧箍咒”、受害者的“护身符”。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夫妻打架只是家务事?不,你还可能会收到一份来自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重要制度之一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如何使用呢?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家暴行为“零容忍”,为家暴受害者筑起法律“防火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维护人民权益的“防火墙”,在反家暴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本案情刘某与赵某某于2013年10月登记结婚,生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
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应当怎么办?跟踪尾随、威胁恐吓……精神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难于收集证据,受害人又该如何举证?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法律武器更好保护自己。
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已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反家暴工作进入新阶段。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加强防止暴力侵害,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
日前,毕节市金沙县男子田某收到金沙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要求其禁止辱骂、威胁骚扰、跟踪黄某。黄某和田某曾是夫妻,这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恩怨纠葛,最终由法院进行了裁决。遭受家暴者到检察机关求助黄某与田某婚后育有三个女儿,婚姻期间,田某长期对其辱骂、威胁、殴打,黄某曾多次报警。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每个家庭乃至社会的共同责任。今日,广州白云法院就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分居期间的反家暴案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易某与周某于2012年结婚并生育一儿一女。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设立以来,对预防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
修文县人民法院向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形成法院、公安、社区三方联动、共同监督的保护合力,对施暴者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经查,王某(女)与肖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生活中,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家庭本是爱的港湾,但有人却以爱之名,伤害最亲近的人。倘若离婚后,仍遭受前夫的纠缠、骚扰、殴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日(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广东深圳中院就通报了一起发生在离异夫妻间的暴力案件。
家暴绝非“家务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更是违法行为。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防护“隔离墙”,为受到殴打、威胁的女性撑起法律“保护伞”。丈夫吴某与妻子李某在多年婚姻生活中,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吴某有时会对李某实施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