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婚姻的分分合合已不再罕见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往往成为双方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此前江苏省镇江市扬中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赵某和李某离婚后,女方李某从他人处无意间得知,前夫赵某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以其母亲钱某的名义,订购了价值130万元的房屋一套,全部资金来源为夫妻共同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存在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对于经济条件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是十分不利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该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2月9日,广东五华法院河东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虚假诉讼行为仍然时有出现,最高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惩治工作力度。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近年来生效的4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借此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