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 通讯员 李珊 李政)随着《民法典》“家务劳动补偿”条款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全职太太”或“家庭煮夫”在离婚时提出家务补偿诉求。在实践中,请求家务劳动补偿需符合哪些条件?家务劳动补偿的数额应如何确定?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相关案例。
近日,中原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案例,在婚姻生活里,女性往往承担着大量家务劳动,从操持日常起居到教育子女、照顾老人……这些付出虽无形却是家庭稳定的基石。然而女性的这些付出有时候却会被人忽视。胡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最终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大皖新闻讯 妻子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主张应获得经济补偿。据肥西法院2月10日发布,近日,肥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男方向全职在家照顾的女方支付经济补偿。基本案情武某与喻某系高中同学, 2017年12月登记结婚。
原标题:离婚时可以争取“家务补偿费”,你知道吗?内蒙古日报见习记者 高辉你知道离婚时可以争取“家务补偿费”吗?近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家务补偿费”的离婚案件。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家务补偿费”1万元。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承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我国民法典明确肯定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旨在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肯定,以此提高家庭内部合理分工,促进社会和谐。
资料图片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养儿育女、照顾老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但不少家庭会选择让女方成为“全职妈妈”,她们不得不放弃工作发展或学习的机会,全身心照顾家庭。到离婚时,“全职妈妈”提出家务补偿,另一方该补偿吗?法院又会怎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