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金采奇(大连理工大学)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新网3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
“读者点题·共同关注”原标题:预付式消费总“踩坑”,难题咋解?人民日报记者 林丽鹂今年全国两会有人大代表说:“预付式消费,我也踩过‘坑’”,我和我身边一些亲友也都有过类似经历。“3·15”又到了,我想问预付卡经营者卷钱跑路为啥一直存在?有没有办法根治?
预付式消费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将解决消费者遇到的哪些难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作出解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发广泛关注。“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预付式消费问题频发,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能否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对“卷款跑路”严肃追责,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预付款,收款不退等“霸王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剑指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3月14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详细介绍了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等规定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