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小说开篇就交代了故事的时间背景。许多读者可能不知道这开篇第一段短短的113个字路遥整整写了3天还多。小说开篇第一段,路遥想了3天硬是没有写出一个字。这可把路遥急坏了,这对路遥来说更是一种打击。
孙少平在曹书记和田晓霞的帮助下,顺利成为一名煤矿工人。虽说都是农村出生,可和少平一起去煤矿的几乎都是领导的子女,只有少平是纯粹的农民子弟。当时的政策是子女户籍跟随母亲,有些男人虽然当了干部领导,可子女依然是农民成份。虽然他们大权在握,可有政策法规卡着:不准在农村招工招干。
一个穷苦打工仔,忽然成为有户口、国家编制的工作人员,搁谁谁不激动?孙少平原来是工地上扛石头的小工,脊背上是被巨石压的累累伤痕,脸上是风吹日晒后的粗砺沧桑。每天都在辛苦劳累中度过,看不到前途,看不到未来,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在哪里。
人这一辈子,都想着能出人头地,让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惊讶,让别人羡慕。如果说吃饭可以避开同学,那穿衣服是逃不了的,不得不让同学们笑话了,原著中,高中生孙少平的穿着是这样的: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
——路遥《平凡的世界》提起《平凡的世界》,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孙少平。遗憾的是,初恋的美好没有持续多久,郝红梅就移情别恋了,孙少平虽内心痛苦,却也非常大度洒脱,站在郝红梅的立场上去理解她宽容她,甚至在郝红梅因偷拿供销社的手绢时选择倾尽所有帮助她,由此可见他的爱情观是利他的。
《平凡的世界》原著里孙少平在工地住处看书有这样一段描写:“他趴在麦秸秆上的一堆破烂被褥里,在一粒豆大的烛光下聚精会神地看书。那件肮脏的红线衣一直卷到肩头,暴露出了令人触目惊心的脊背,青紫黑癜,伤痕累累。”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子,和千万中国人一样,不靠不等,凭借自己的努力、勤奋、争取,希望得到一席之地。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小说是经历了生活的加工升华,他幸运的是遇到了田晓霞,幸运的遇到了好工友,即便气运如此,仍然与他的基础分不开。现实中,这种几率有,也许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