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19日讯 女孩小可刚出生就被一对夫妇收养,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这对夫妇先后死亡后,男方名下一套房产过户到了“奶奶”名下,小可认为自己应该也有份分到遗产,于是将“奶奶”起诉到法院。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付平 李元)女孩小可刚出生就被一对夫妇收养,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这对夫妇先后死亡后,男方名下一套房产过户到了“奶奶”名下,小可认为自己应该也有份分到遗产。于是,她将“奶奶”起诉到法院。
判决结果新密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小丽自2008年与其母亲翟某及其父亲屈某共同生活至2021年,已与屈某、翟某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同时,屈某、翟某先后为小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均登记为屈某、翟某之女。
近日,贵阳一起遗产纠纷案件的二审结果在网络引发热议。19年前,贵阳的一名10岁孤儿被好心人家收养并改名李斌。两位老人离世后,老人的女儿李芳将老人留下的房屋等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李斌认为自己有同等继承权利,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
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多次请求居委会不要将男孩送进孤儿院;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与当地媒体的帮助下,7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男孩领养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母亲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养女与亲生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女能否分割养母的抚恤金?又该如何分割?近日,象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抚恤金分割产生的共有财产纠纷案件。
老人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其本人没有近亲属,那么按照农村习俗形成的“过继”关系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养子,是否有权获得其死亡赔偿金?基本案情2023年8月,14岁的小王驾驶二轮电动车载着同学小杨在路上行驶,在一处弯道下坡路段超车时不慎突然摔倒。
来源:法治日报 在贵州贵阳 有这样一起令人深思的案例 孤儿李甲(化名)被收养后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了16年 然而 法院却判决他不享有合法继承权 这一结果公布后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李甲原出生于贵阳一农村 8岁时生父病逝 10岁时生母病逝 生母在病逝前多次找到居委会 请求政府出面为他
贵阳郭某夫妇“收养”孤儿郭甲16年未登记,郭某夫妇去世后养子被判无继承权,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法院认为,郭某夫妇收养郭甲时未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郭甲对郭某夫妇遗产不享有合法继承权。 那么,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成立?近日,记者采访了我市民政部门和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