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8月1日,记者从昆明市医保局了解到,昆明市医保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待遇名单新增了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此项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
2024年12月1日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在全国所有统筹区正式上线。云南17个统筹区近1300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5种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今年4月1日,为切实减轻“两病”参保患者用药负担,昆明市医保部门制定了提高昆明市医保参保人“两病”用药保障水平的新政策新举措。8月2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在大渔街道社区卫生中心采访了解到,目前该政策已在基层医疗机构落地。昆明市医保中心主任夏登稳表示,自4月1日至今,已有2.
从2020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与省本级同步实现职工、居民医保的病种统一、用药统一,在待遇方面,昆明市参保人罹患多项慢性病时, 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的支付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3月31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2022年4月1日起,昆明地区将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通过减少个人账户划入,建立普通门诊保障,采取政策联动转换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普
掌上春城讯6月12日记者获悉,昆明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等方面,对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了规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