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饭圈”乱象的整顿和清理行动,正在向上游延伸,有关监管部门正试图通过对影视剧拍摄、制作过程中一系列环节的规范,达成净化影视娱乐领域生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形成良性的社会文化氛围,而这其中,演员薪酬问题成为重点。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关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北京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从业环境,坚决有效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漏税等突出问题,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多措并举,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推进电视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截图6月1日起,微短剧需要持证上线。近日,一则《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的文件在网上传播。文件提到,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最新通知,从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本报记者 卢 岳 □ 王紫茜随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微短剧行业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审核机制。新规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微短剧需按投资额分类分层审核,未经备案的作品不得上网传播。此项规定旨在解决微短剧市场现存的问题,以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12月16日就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改进电视剧管理和服务,激发电视剧行业创新创造和发展活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发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修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删去“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相关条款。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网络视听领域行政许可服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