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二)共23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帮助各市县妇联提升倡导家庭美德、协调婚姻家庭关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
家事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对法官而言,某个家事纠纷可能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个,但对当事人来讲这个案子可能影响其一生,甚至当事人的命运可能因个案而改变,因此法官一定要重视每一个案件。
原标题:湖北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引题)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法治化(主题)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日前,湖北省妇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信访局等部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积怨是纠纷最大的毒瘤;美好婚姻则是推动家庭幸福的前提条件,和谐稳定可以实现兴旺发达的终极目标。家庭幸福影响因素很多、相互积怨引发婚姻危机,只要逐一耐心解开疙瘩、就能促进家庭和睦美满。
原标题:家事纠纷巧化解 案结事了共和谐□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张厚新“感谢各位调解员,要不是你们说和,我们姐弟以后说不定就成仇人了!”前不久,在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合悦”家事纠纷调解室,辖区居民张某华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致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近年来,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盼,把下大力气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作为“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的暖心行动,注重整体谋划、强化协同联动、延伸基层触角,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巾帼之力。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6年至2023年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通报徐汇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
近日,辽河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梁智慧受邀到“辽宁省妇联‘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盘锦市婚姻家庭指导调适培训班”授课,课程挑选了妇联工作者在平时工作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通过理论讲解和案例结合的方式,以“如何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进行了细致普法。